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质安行”集中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4-11-15 17:25 浏览次数:

 11月12日,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质安行”集中检查行动,以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部件新标准为抓手,对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相对集中区域同时开展检查,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和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3项新标准在销售环节的执行情况。对检查发现销售门店仍在销售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一律责令立即下架,不得继续销售。同时,严查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违规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就新标准的内容向经营者进行宣贯,并督促指导销售门店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严格实行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分区销售,在醒目位置明示“禁止非法拼装改装”等内容并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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