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酷爱养生的钱大妈前不久从网上买了一张 《食物相克表大全》张贴画和一本《不得不收藏的198种食物相克表》“科普”书,很是开心。在钱大妈看来,这里面含着博大精深的吃的 “学问”,比如 “螃蟹和番茄不能一起吃,会产生砒霜”“虾和维生素 C一块吃会中毒”“洋葱与蜂蜜同食会 失明”“马铃薯与牛肉同食会得胃病”……钱大妈因此每天学习,还把 《食物相克表大全》张贴画贴在冰箱上,以方便日常配菜做饭时经常对照,以免因“食物相克”而中毒或得病。
有报道称,一名8岁女童吃了混煮的马铃薯和鸡蛋后3小时,浑身遍起红斑,昏倒在学校附近,在送医途中死亡。随后,鸡蛋和马铃薯混煮会毒死人的说法也被传得沸沸扬扬。
【误区】
(1)“食物相克”有道理;
(2)“食物相克”会导致死亡。
【专家解析】
“食物相克”只是民间传说,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机构提供过有说服力的 科学理论证据、实验研究证明,也无临床案例报道。所谓的 “食品相克”,是由于认知误区、以讹传讹、食用者对食物过敏或者不耐受、食物被污染 或者食物本身就有毒等引起。比如,在实验室条件下,维生素C可以将无 价砷还原成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事实上,螃蟹和番茄一起食用,即使螃蟹砷超标,所含的五价砷和维生素 C量极低,胃肠内环境限制,也不会产生砒霜量的。某两种食物同食导致死亡的事件,很有可能是偶然事件或 是食物中毒引起,或是食用者特殊的体质引起。本案例中 “马铃薯和鸡蛋 混煮会毒死人”实际是发芽马铃薯中含有的毒素引起的。又如 “鸡肉与糯 米相克,同食引起肚子严重不适”,实际是鸡肉或糯米受到了致病菌的污染 引起的。民间没有科学的分析研究,以至于以偏概全,以讹传讹,出现了许多 “食物相克”的说法。食物同食导致 “相克”的真正的原因有以下三种可能性:
① 同食的这两种(或一种)食物本身具有毒性或被污染了致病菌,引起食物中毒所致; ② 因为食用者本身是过敏体质,对其中的某种食物过敏所致; ③ 食用者对某种食物 “不耐受”所致,比如有些人吃完某食物后就会 肠胃道不适等。
【延伸阅读】
早在1935年,就广为流传“吃香蕉再吃芋头会相克” “香葱和蜜不能 共食”等(以下简称“蕉芋相克”事件)。“蕉芋相克”事件引起了我国生 物化学与营养学开拓者、“世界最长寿教授”、南京大学郑集教授的注意,并亲自做了实验对“蕉芋相克”进行了否定。郑集教授筛选了日常生活中同食机会较多、民间传说的“相克食物”14组(包括香蕉与芋头、大葱与蜂蜜、花生与黄瓜、牛肉与板栗、绿豆与狗肉、松花蛋与糖、青豆与饴糖、螃蟹与柿子、螃蟹与石榴、螃蟹与荆芥、螃蟹与五加皮酒、鲫鱼与甘草、鲫鱼与荆芥、鳖与马齿苋等),每组食物按照普通的膳食配比。试验先从动 物实验开始,其中7对又做了小范围人体试食试验。试验显示:在食后的24小时内,所有被试动物及人均无中毒象征。郑集教授当时就得出一个结 论:食物相克可能是因为本身吃的人是过敏体质。郑集的试验,开创了现 代营养学界对于“食物相克”研究的先河。
近年来“食物相克”的论调又在全国卷土重来,老百姓一时真假难辨,不少人选择了“宁可信其有!”的情况,在中国营养学会倡导与组织下,兰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分别开展了新一轮的“食物相克”实验观察。中国营养学会与兰州大学开展的为期7d的动物实验(分别喂饲猪肉+百合、鸡肉+芝麻、黄瓜+花生、韭菜+蜂蜜)和人群干预研究(分别在晚餐时 试食:猪肉与百合、鸡肉与芝麻、牛肉与马铃薯、韭菜与菠菜、马铃薯与番茄)。无论是动物实验还是人群研究,均未见异常。中国营养学会与哈尔滨医科大学进行的人体试食试验,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2018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一号消费预警发布, “食物相克” 曾被列入消费预警,晚会上还公布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中心光谱室做的实验。该实验参照《中国药典》中的实验技术,模拟了人体的消化过程,来验证螃蟹与番茄同食是否会产生砒霜?实验证明:螃蟹中原含的微量无毒的有机砷,在模拟人体消化环境中,并没有被番茄中的维生 素转化为有毒的无机砷,特别是没有产生被称为砒霜的三价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