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5号
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经复审、征求意见和公示,决定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标准编号、名称等相关信息见附件,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经复审、征求意见和公示,决定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标准编号、名称等相关信息见附件,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