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提升召回工作实效,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了《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流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已将消费品召回管理职能下沉至设区的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各地对召回管理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流程不明、操作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召回工作的整体效能。
为此,有必要制定全省统一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流程,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技术机构的职责分工,规范从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实施到监督评估的全流程操作,提升召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全省召回工作高效、有序、协同开展。
二、起草依据
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自2025年1月起启动《工作流程》起草工作,组织相关处室、技术机构及部分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题研讨,借鉴国家及其他省份召回管理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初稿。
4月1日至4月30日,征求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4条,采纳6条,不予采纳8条。对不予采纳的,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均达成一致。7月底,我局法制机构对《工作流程》开展了合法性审核。8月28日至9月30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期间,《工作流程》通过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工作流程》共23条,并附10个附录表格模板。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四项原则。二是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召回技术机构在召回管理中各环节的职责,确保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涵盖信息收集与分析、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与监督三个阶段,明确各环节时限、文书格式和系统录入要求。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从责任落实、工作指导、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召回工作落地见效。五是统一附件文书。提供从调查通知、召回计划到总结报告等10个标准化文书模板,便于基层操作执行。
本《工作流程》的制定,将进一步提升我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召回管理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