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治理,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局草拟形成《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9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fgcby0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