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2-00430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2-02
标        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14:54 浏览次数:


2022年第23 

 

为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项目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包括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气瓶检验、压力管道检验、电梯检验、起重机械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型式试验。

二、考试对象

截止20221129日前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申请,并于129日前获得受理的申请人(含考试取证、考试换证、补考)。

三、考试机构

(一)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负责组织机电类申请人的考试工作,网站:www.jsase.com,联系电话: 025-8320514118100626155

(二)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承压类申请人的考试工作,网站:www.njzjpx.com,联系电话:025-8543393715380999571

四、考试安排

12月份考试计划如下:1.()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考试时间:1214日—1216日,考试地点:无锡。2.电梯检验员。考试时间:1225日—1229日,考试地点:无锡。3.气瓶检验员。考试时间:1226日—1228日,考试地点:苏州。具体考试安排可登录考试机构网站查看考试通知或与考试机构联系咨询。未在本次公告内的考试项目,后续会陆续组织,请关注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

六、考试须知

(一)考试不收取考试费,参加考试人员自行准备考试资料,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认证报告供考试机构核查,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考试作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遵守考试保密规定,按规定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和上报。不得发布与考试相关的培训信息,不得考察、推荐或者指定与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不得强制应试人员接受考前培训,不得开展与检验人员考试相关(含所有检验人员项目)的培训与辅导活动。考试机构公布的考试地点应当相对固定,不得设置在培训机构。

(三)严格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人员需配合做好苏康码和核酸报告查验工作,“苏康码”为绿码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不扎堆、不聚集,减少外出活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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