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2-00145 分        类 综合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5-19
标        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19 16:0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于20211117日至23日对省市场监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督察,并于202211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将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目前已按计划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省局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在反馈意见上作出批示,在第27次局务会通报了反馈意见,研究了整改工作方案。为强化组织协调,省局成立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综合规划处为牵头协调处室,专人专班专项推进督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高质高效完成。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对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订实施省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及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综合规划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督察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并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赴省统计局商请指导和支持。各相关处室和单位紧盯整改任务,建立本条线整改和监督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系统化推进、对账销号式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上下联动整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对各业务条线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等制度规范,夯实督察整改的制度基础。针对延伸督察发现的问题,指导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专题学习,制定整改方案,健全防惩体系。目前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已按计划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二、对照反馈意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1. 加大传达学习力度。一是将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最新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会、局务会议题。省局第27次局务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工作文件。二是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计工作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今年第1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了统计相关政策文件,其他设区市局也均按要求开展了专题学习。

2.贯彻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的意见》(苏市监综〔2022120号),重点围绕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核查机制、深化数据利用等内容提出要求。二是印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范和惩治市场监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市监办〔2021272号),就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研究制定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科学设置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审核、签署、上报等各项流程,完善统计资料保管、交接、归档和保密等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一是印《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发至省局各处室负责同志和统计工作人员人手一册,进一步营造全员学法、全员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市场监管统计培训纳入省局年度培训计划,适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切实增强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着重对调查内容、报送时间及填报口径提出要求,督促企业规范开展统计工作。四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角度向企业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二)严格履行部门统计职责

1.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苏市监综函〔2022103号),重点围绕开展专题学习、严格规范管理、严控数据质量、防惩体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全面推进设区市局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统计工作年度通报制度,加强统计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构建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核查、事后有通报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提升数据质量意识。三是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机制,明确抽查方法、内容、步骤、频次等,从严把好统计数据“入口关”。

2. 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统计数据摸底调查,重点梳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广告业、特种设备等领域数据采集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原始数据核查机制,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处置。三是指导南通市局印发加强广告业统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基层单位在组织企业填报时,严格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审核到位。如皋、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广告业统计年报经营主体开展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广告企业重点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三)努力夯实部门统计基础

1.提高统计业务能力水平。一是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严把统计调查制度审核、报批(备案)关口,定期开展指标比对,避免指标交叉和重复统计。二是提升市场监管统计信息化水平,支持“江苏市场监管统计与分析系统”建设,为全省市场监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统计信息管理和利用,落实我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制度;编发《市场监管统计数据简报》,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切实提升数据利用水平。

2. 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推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力度,下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苏市监综函〔2022103号),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并在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统计队伍稳定。三是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开展业务培训、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等方式,指导相关企业规范内部统计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三、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省局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推进、抓落实,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并着眼常态长效,加快构建与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相适应的统计工作机制,为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一)标本兼治推进整改落实。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每个问题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整改、彻底整改;对已经完成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统计调查体系和指标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和资料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统计调查项目和制度的报批(备案)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数据发布和共享。深度挖掘市场监管统计数据价值,开展前瞻性研究和趋势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精准精细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统计方法、统计标准,进一步严格数据审核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力度,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市场监管统计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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