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2-0025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文日期 2022-07-21
标        题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7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1 16:05 浏览次数:


 

张君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直播电商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我局始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加强对直播带货经营行为的监管,着力维护直播带货市场秩序。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地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商平台管理行为,推动电商平台更好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我局在全国率先制订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强调电商平台要建立主体准入、商品准入、规则、信息、信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等八个方面管理制度,为电商平台管理提供了完整的制度框架;出台《江苏省互联网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净化我省网络经营环境;结合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突出强化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资质审核、信息发布管理等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规范指导。组织以调查摸底、平台自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七个一”活动,对平台企业进行全覆盖调研,督促平台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2021年,我局两次约谈省内外95家重点平台企业,涵盖抖音、快手、淘宝等相关直播平台,列出116条整改清单,要求限时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行政约谈77次、行政指导392次。

三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常态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抽查范围覆盖抖音、淘宝、天猫、快手、小红书、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唯品会、1号店、亚马逊、国美在线、当当网等电商(直播)平台,2021年抽查电商产品2759批次,合格237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5.9%,对不合格产品均及时进行了处置。

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局依托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直播带货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数据造假、广告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短视频、直播类案件44件,罚没款201.9万元。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继续强化直播带货监管,更好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实施电商平台贯标工程,推动全省电商平台贯彻落实电商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并适时开展行政指导与约谈,提升平台合规管理能力,压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三部委部署,深入开展“清朗”行动,集中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直播电商领域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舆情热点,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直播电商经营者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守法经营,切实规范直播领域市场秩序。四是凝聚工作合力。依托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会同省网信办、商务厅等16个成员单位,加强直播领域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并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共治合力。

感谢您的建议,您的建议对于我们改进工作具有借鉴意义,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27

 

 

 

联 系 人:杨赟

联系电话:025-85537587

    送:省人大人代联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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