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前期我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地方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标准清理建议,经征求省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拟废止1448项省地方标准。现将2025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废止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4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