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5〕7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厅局共同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赋能、个个精彩。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重点内容
各地区相关部门参照《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见附件1),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着重围绕以下5个“聚焦”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各项活动。
(一)聚焦政策落实。把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服务月”活动的重点,着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江苏省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和省市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短视频、新媒体、网络直播、宣传册等载体,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实现各类政策直享快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时解答个体工商户遇到的政策咨询。
(二)聚焦重点群体。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办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便利,按规定在登记注册、创业补贴、技能培训、税费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群体发展壮大,扎实做好2025年度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认定流程,严把认定质量,同步推出更多“量体裁衣”式扶持政策,不断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金字招牌”影响面。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踪服务,营造“能转、想转、敢转”良好氛围。
(三)聚焦协同发力。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在流量扶持、费用减免、数字化赋能、贷款优惠、风险保障等方面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解决新转型商户曝光少、成本高、运营难等痛点问题。支持各地区组织开展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各级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普及、产品推广、能力提升等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四)聚焦方法创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密切与个体工商户联系,推动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各地区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会、用工招聘会、产品展销会、银商对接会、营销培训会等活动,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多样化需求。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经营特色宣传,讲好个体工商户成长故事,激发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内生动力。
(五)聚焦党建引领。健全和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挂钩联系“小个专”基层党组织机制,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指导帮扶。通过党建联建共建等方式,帮助个体工商户融入产业链、对接资金链、用好创新链。积极培树和大力宣传“党建强、发展强”的先进典型,启发和激励个体工商户积极拥抱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不断引领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厅局将认真做好条线业务指导工作,推动服务月各项主要活动有序组织实施。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常态工作机制,会同成员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以本通知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内容,共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注重发挥各级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服务月”活动走深走实。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在活动开展中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统筹结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以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问题为导向,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办实事、解难题上,不断增强个体工商户满意度和获得感。不得违背发展规律设置个体工商户或“个转企”增长数量、增速等指标。严格落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变个体工商户登记核准要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宣传一批个体工商户发展和“个转企”典型案例,讲好个体经营者创业故事,传播“名特优新”发展理念。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官网市县动态栏目,集中展示各地“服务月”活动开展和典型案例等情况,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信息,并协调重点媒体对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及时总结成果。相关厅局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在“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地区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取得的成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