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19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7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6年11月17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