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7号)要求,经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我省2个集体和1名个人通过初审,拟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苏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先进事迹材料附后)。
一、 先进集体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药品认证审评服务中心
二、 先进个人
刘书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25-86275842,8323839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
邮政编码:210008
邮箱:dur@da.js.gov.cn
附件:江苏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先进事迹.docx
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