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6-00113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6-03-18
标        题 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个细则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个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4 17:03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各位审查员、各有关单位:

2025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将于202641日起正式施行。现就我省贯彻执行新《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执行时间

新《细则》自202641日起正式施行。202641日前已完成现场核查但尚未完全办结的生产许可申请,按原《细则》执行;202641日及以后开展现场核查的生产许可申请,须严格执行新《细则》。企业临近41日申请,现场核查有可能安排在41日之后的,各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时要关注其是否符合新《细则》,并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贯

省局将择期举办新《细则》宣贯活动。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审批人员学习并掌握审批流程等核心要求;各生产企业要开展全员学习,落实主体责任;各审查员要全面学习并熟悉新《细则》要求。

三、抓好落地执行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人员要严格依据新《细则》明确的审批时限、申请材料要求及审批流程开展许可工作,不得擅自增设审批条件、延长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规范统一。各位审查员要严格按照新《细则》规定的核查条款和判定方法开展实地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核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核查情况,规范出具核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要对照新《细则》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企业申请生产许可、延续、变更等事项时,要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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