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监处罚〔2026〕41号),现注销江苏程程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21340029)。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 索 引 号 | 01400022-0/2026-00115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日期 | 2026-03-18 | ||
| 标 题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江苏程程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2026年第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江苏程程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监处罚〔2026〕41号),现注销江苏程程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21340029)。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