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2-0/2026-00147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6-05-18
标        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文        号 苏市监反垄断案罚催〔2026〕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6-05-19 11:39 浏览次数:


宿迁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协会:

本局于20262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反垄断案〔20261)。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5万元罚款;2、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025-85537567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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