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等重点任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114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共同开展第五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触网”赋能,共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
三、重点内容
围绕“触网赋能,共赢发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形成《江苏省第五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开展以下5个方面活动:
(一)强化平台赋能与培育认定。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出台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举措,推动平台企业在数字赋能、流量扶持、费用减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认定,指导各地推出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各地组织平台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接活动。发挥各级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普及、能力提升等服务。
(二)加强要素保障与降本减负。开展《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宣贯,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宣传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宽市场渠道。鼓励设立个体工商户用工专场招聘,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面向个体工商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开展住房公积金及“个转企”公积金政策宣传辅导。向道路货运个体工商户宣传电子证照推广政策。
(三)深化行业领域专项赋能。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举办农村创业大赛,激发农村创业活力。联合银联等金融机构开展“苏·超级夜”夜间消费补贴活动,鼓励个体工商户参与夜市街区活动。将个体工商户纳入非遗小微企业备案,在文创开发、品牌运营、IP孵化等方面开展重点支持。
(四)加大金融支持与信用赋能。升级完善“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出“首贷破冰”专区,提供“一站式”在线金融服务。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融资对接专项行动。多维构建个体工商户信用画像,强化信用赋能信贷支持。推动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开展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推荐退役军人经营者参与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开展“戎创小集市”等活动。
(五)强化合规指导与宣传引导。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合规指导,举办“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结合“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加强纳税合规辅导,梳理编制合规指引。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侵害中小商家利益、挤压实体经济、加剧“内卷式”竞争等行为。宣传一批典型案例,讲好个体经营者创业故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工作要求
相关厅局认真做好条线业务指导工作,推动本部门服务月活动有序组织实施。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以本通知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结合实际,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内容。各地在活动开展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推动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问题为导向,将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统筹结合。活动期间,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相关厅局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在“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地区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官网等渠道展示各地“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2026年9月4日